近日,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开展环境案件的查办、执法和督办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地区生态环境。 建立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市环保局等七部门将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有序推进各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损害生态环境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察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将联合查办案件。
联合监察检查,严格环境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各类方式,深入工作一线。对于发现的环境问题,迅速进行纠正、限期整改,确保违法违纪案件无处遁形,切实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建立联合督办,迅速处理环境问题。对各类环境案件,七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责协同解决;对影响环境安全的问题企业,七部门也将分别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专人负责,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件处理情况,实现数据共享,切实提高环境问题处置时效。
进一步加大有关生态环境案件线索的收集力度,对改善生态环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执纪执法,快查、严办、重处,确保改善“两个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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